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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作者: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15-05-29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度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的要求,现将今年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今年高校新接收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含博士毕业)及高校其他拟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含今年新升格的高职院校)。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受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7月19日—8月18日,7月19日全天于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师资培训中心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不予补报。

三、培训报名:今年培训实行网上报名,参训学员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25日,请各单位认真统计今年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送培统计表》,于6月26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犀浦校区综合楼507房间)。人事处于6月26日至29日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学员于6月30日至7月4日之间下载《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由单位收齐后,于7月6日交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到人事处盖章(无盖章不能报到),学员登记表由学员本人在省师资培训中心报到时交班导师。中心网上报名地址:http://spzx.sicnu.edu.cn。

四、培训费用:按照省物价局川价发[2006]223号文件要求,收取培训费990元/人(其中含教材资料费等100元),公寓住宿费360元/人。上述费用由学校统一转账。

五、培训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要确定报名者能按时参加培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所在单位自理。6月25日以后来校工作的,参加2016年的培训。

2、参训学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

3、学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4、乘车路线:公交56路、343路、332路、336路、533路、43路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南大门站下车。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5月29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操作指引(学员使用)

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送培统计表(单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