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秉承交大“双严”传统的首次开课教师培训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新任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西交校人〔2025〕7号)及相关文件,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拟开展第26期首次开课教师培训(秋季学期)(以下简称“首开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保障新入职教师能及时参加首开课培训,每期培训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轮开展,为期一年。
2.首开课教师培训制度是我校教师独立授课的重要依据。
凡首次给我校本科生开课的教师,含由外单位调入我校、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未参加过此类教学培训者,原则上均须接受学校及相关学院安排的跟踪指导,并参加对所开课程授课质量的达标评估。
3.学院汇总申请参加首开课培训的教师人选时,需确认其已具备基本的开课能力,且能在培训期内安排其承担本科生授课任务,方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4.学院应建立首次开课教师的助教培养机制,通过助教实践帮助其积累教学经验、夯实教学基本功。
5.学院应为本学院首开课培训教师配备指导专家,专家通过随堂听课、检查评价各教学环节等方式对其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学院需组织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评议专家组,每学期组织首开课教师开展一次试讲,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首次开课教师授课评价表》(详见附件2、附件3),于结业环节提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请各单位汇总首开课培训申请教师名单,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第26期首次开课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1),并于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dcpx@swjtu.edu.cn。
联系人:唐老师,办公电话66367249。
注:未完成第25期首开课培训的教师,可延期至第26期参加培训,请各单位在报名汇总表中予以备注。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9月28日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第26期首次开课教师培训(秋季学期)报名汇总表
附件2 西南交通大学首次开课教师授课评价表(供指导专家随堂听课使用)
附件3 西南交通大学首次开课教师授课评价表(供指导专家学院试讲评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