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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课】关于组织开展学校第25期首次开课教师培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5-09-12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法》(西交校人202142号)及相关文件,凡首次给我校本科生开课的教师,须接受由学校及相关学院安排的两级指导专家为期一学年的跟踪指导和对所开课程授课质量的达标评估。为此,学校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拟在2025-2026学年进行学校第25期首次开课教师授课质量跟踪指导与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首次给我校本科生开课的教师,包括由外单位调入学校,年龄在40周岁以下,职称为副高及以下在学校首次开课者。

2. 学院收集整理申请参加首次开课培训的教师人选时,须确认其已基本具备独立开课能力,并在培训期内安排独立进行本科生授课,方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3. 学院应为本学院首开课受培教师配备指导专家,通过随堂听课、检查评价各教学环节等对首开课教师进行跟踪指导,组织5名及以上教授(副教授)组成评议专家组,每学期组织一次首开课教师的试讲活动,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首次开课教师讲课评价表》(详见附件2、附件3),于结业环节时提交(另行通知)。

4. 各单位汇总申请参加首次开课教师人选名单,填报《西南交通大学第25期首开课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1),于2025919日(星期五)中午12点前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17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dcpx@swjtu.edu.cn

联系人:唐老师,办公电话66367249

注:未完成培训的第24期首开课教师,可延期至第25期开展培训,在报名汇总表中备注说明。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98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第25期首开课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2 西南交通大学首次开课教师讲课评价表(供指导专家随堂听课使用)

附件3 西南交通大学首次开课教师讲课评价表(供指导专家学院试讲评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