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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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关于对参加2016年职称评审的教师进行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来源: 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16-05-03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6〕82号)文件要求,参加职称评审教师的教学效果综合评价由教务处(含学生评价)、教师发展中心、所在学院三部分构成, 其中,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同行专家采用随机随堂听课的方式,对教师所授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该评分占教师教学效果综合评价总成绩的30%。

为了对参评教师本科课程课堂教学采集尽量多的样本进行过程性评价,并跟踪考评过程,请有意参加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老师,向教师发展中心提交本学期的本科课程授课信息。

提交方法为:填写附件《教师本学期本科课程授课信息表》,连同所授课程的教学日历,于2016年5月10日(周二)前发送至fdc@swjtu.edu.cn。

参评教师下学期授课信息的提交时间和方式,届时将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66367249

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28

特此通知

附件:《教师本学期本科课程授课信息表》点击下载)

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教务处

2016年5月3日